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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5新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個死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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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三稿【下稱:刑法修正案(九)】;谵q護人的視角和法治立場,本律認為:刑法修正案(九)與刑法修正案(八)一樣,整體上仍堅持“重刑主義”的立法理念,仍堅持“形緩實嚴”的做法,刑法修正案(九)整體上體現(xiàn)出“新增入罪行為和罪名、提高刑期”的鮮明特征。就現(xiàn)實國情而言,死刑的限制和存廢問題,是中國法治終極命題之一,是中國法治進程的“晴雨表”,甚至是:死刑廢,法治興;死刑興,法治損!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通過,表明立法機關正在進一步貫徹“少殺、慎殺”的死刑政策,正在逐步破解社會大眾頭腦中“死刑不能廢”的“思維魔咒”,這也應是刑法修正案(九)最大的亮點,起碼本律是這樣認為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背后的“少殺、慎殺”死刑政策之社會背景

2011年出臺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個經(jīng)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通過之前適用死刑的罪名共55個。據(jù)媒體報道,刑法修正案(九)將取消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zhí)行軍事職務罪、戰(zhàn)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名的死刑,之后尚有46個罪名保留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個經(jīng)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后,我國社會治安形勢總體穩(wěn)定可控,一些嚴重犯罪穩(wěn)中有降。而古今中外的社會實踐早已表明,取消死刑,不見得就會對社會治安形勢形成負面影響。而死刑之存廢,與社會治安之好壞,并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基于眾多法學家、律師長期呼吁減少死刑、甚至是廢除死刑的客觀事實,也基于限制或廢除死刑適用的現(xiàn)實國際壓力,社會各方面對減少死刑罪名整體上持反應正面。顯然,這正是刑法修正案九進一步貫徹“少殺、慎殺”死刑政策的社會背景。

二、刑法修正案(九)進一步貫徹“少殺、慎殺”死刑政策的具體內容

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眾多條款,反映出立法機關在進一步貫徹“少殺、慎殺”死刑政策,具體內容包括:

其一,“罪名”方面,對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zhí)行軍事職務罪、戰(zhàn)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名的刑罰規(guī)定做出調整,取消死刑。

其二,“定罪量刑”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條規(guī)定: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jié)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zhí)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zhí)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其三,采用“終身監(jiān)禁”自由刑,作為部分貪腐案件“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替代措施。本律認為:從實質上,對貪污罪案件設置“終身監(jiān)禁”的自由刑,其作用之一應是減少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適用范疇。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審議結果報告)中亦明確:“……特別是其中本應當判處死刑的,根據(jù)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相適應的刑法原則,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這類罪犯通過減刑等途徑服刑期過短的情形,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據(jù)此,建議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中增加一款規(guī)定,對犯貪污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法院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jiān)禁,不得減刑、假釋!

其四,刑法修正案(九)部分“修正”了綁架罪“絕對死刑條款”。刑法修正案(九)第十四規(guī)定: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倍谭ǖ诙偃艞l第二款的規(guī)定是:“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相比而言,刑法修正案(九)明顯是在限制綁架罪適用死刑的范圍。

顯然,刑法修正案(九)力圖進一步貫徹“少殺、慎殺”的死刑政策,進一步限制、減少死刑及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適用范圍。

三、刑法修正案(九)在貫徹“少殺、慎殺”死刑政策方面應“甩開膀子、更進一步”

本律認為,盡管刑法修正案(九)在貫徹“少殺、慎殺”死刑政策方面已“著力”甚大,法治進步意義顯著,但仍存在“小腳女人邁小步”的問題,理應“甩開膀子、更進一步”,進一步限制死刑的適用。為此,本律對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提出如下修改建議:

其一,刑法修正案(九)第二條規(guī)定應明確,只有行為人再犯可判死刑之罪,且情節(jié)惡劣的,才能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即:刑法修正案(九)第二條應修改為:“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再犯可判死刑之罪,情節(jié)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zhí)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zhí)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其二,貪污罪屬經(jīng)濟犯罪,本來就屬于應廢除死刑的范疇;诖耍韭烧J為,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應修改為:“……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fā)生,有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有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并不得適用死刑和終身監(jiān)禁刑”。

其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此,本律認為,綁架罪的起刑點竟然高于故意殺人罪,這本身就是違背罪責刑相適應的。司法實務中,即便出現(xiàn)行為人故意殺死被害人的情形,基于犯罪事實的復雜性,法院也不會當然就對被告人判處死刑及死刑立即執(zhí)行;诖耍韭烧J為:刑法修正案(九)第十四規(guī)定應修改為: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款修改為:“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情節(jié)惡劣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本律認為:刑法修正案(九)的通過,整體而言是進一步限制、減少死刑的適用,對中國法治有進步意義,但本質上仍是“形緩實嚴”,仍是重刑主義陰魂不散,仍是“小腳女人邁小步”,立法機關理應進一步限制死刑的適用范圍,做到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延伸閱讀

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擬取消的死刑罪名有哪些?

集資詐騙等9項死刑適用罪名擬取消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刪除貪污受賄量刑數(shù)額,增加情節(jié)考量,同時加大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

據(jù)新華社電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審議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擬進一步減少適用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等9項死刑罪名,草案如通過,我國的死刑罪名將由現(xiàn)在的55項減至46項。值得關注的是,此次修正案草案對行賄犯罪加大了處罰力度,新增了行賄犯罪條款,修改了貪污受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此外,草案在維護信息網(wǎng)絡安全、加強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加大對暴力恐怖犯罪懲治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修改。

此次刑法修改擬取消的9個死刑罪名分別是: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zhí)行軍事職務罪、戰(zhàn)時造謠惑眾罪。

專家解讀

為何擬取消這9個死刑罪名?

近年來,一些地區(qū)的非法集資案件集中爆發(fā),其中,浙江吳英集資詐騙案最為典型。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被告人吳英死刑,此后到2012年5月,在對吳英案的二審中將判決改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7月,浙江省高院當庭對吳英作出減刑裁定,決定將對吳英的死緩減為無期徒刑。案件一度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

“這次取消的9個死刑罪名屬于經(jīng)濟性非暴力犯罪,對于這類犯罪少用、慎用死刑是大勢所趨!敝袊嗣翊髮W法學院教授黃京平說。

針對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死刑罪名的取消,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看來,此次刑法修改取消的幾個死刑罪名主要是因其屬于非暴力性經(jīng)濟犯罪,而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則屬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這兩類犯罪是非暴力性犯罪,但如果強迫賣淫過程中有暴力致被害人死傷的,可以采取法律適用上的應變,以強奸罪論處。

近年來,因組織強迫賣淫被判刑的案件屢見不鮮。其中,湖南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唐慧女兒案”的判決為人熟知。在一審、二審判決中,被告人周軍輝、秦星因強迫賣淫、強奸、組織賣淫罪被判死刑。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未予核準對二人的死刑。湖南省高院最終認為原判量刑不當,遂作出對二人減刑為無期徒刑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介紹,這次雖然取消了9個罪名,但這些犯罪最高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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