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居住登記
在申領居住證之前,需要先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方可申領居住證。
(一)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二)申報方式
1、線下辦理:
(1)現(xiàn)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2)采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qū)、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進行申報。
2、線上辦理 :
關注微信公眾號“平安成都”,在底部選擇“蓉警服務”板塊,點擊“流動人口申報”板塊或者直接掃描下方“成都流動人口信息申報”二維碼,進入“成都流動人口申報”頁面。
具體操作如下
如果你的居住登記已經滿6個月了,可以跳過這一步,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居住證辦理哈。
居住證辦理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當場領取《居住證》。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居住證辦理分為五類情況:
1、符合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2、符合合法穩(wěn)定住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3、符合連續(xù)就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guī)定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辦理成都市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