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tǒng)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最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該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兩套住房;對于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暫停在該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zhí)行。
以下是小編收集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東莞最新限購政策(2021年2月27日新政發(fā)布后)
一、購買首套房(新房+二手房)
東莞戶籍限購條件:
2021年2月27日后入戶東莞者,需滿足落戶滿半年、且在購房前兩年內逐月連續(xù)繳納社保滿半年。(二手房無這個要求)
2021年2月27日前入戶東莞者,無要求。
非東莞戶籍限購條件:
須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再作為購房資格審核材料。
二、購第二套房(新房+二手房)
東莞戶籍限購條件:
2021年2月27日后入戶東莞者,等官方具體細則發(fā)布。
2021年2月27日前入戶東莞者,無要求。
非東莞戶籍限購條件:
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xù)繳納社保滿三年。
三、貸款政策
(1)東莞市內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東莞市內無住房但有已結清的住房貸款記錄,或在東莞市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已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擁有1套住房且住房貸款未結清的,購買普通住房(144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fā)放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其它情況
夫妻離異,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企業(yè)購房,企業(yè)須經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注冊滿兩年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