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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tǒng):http://zxx.ha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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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qū)、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廳直屬學校:

為全面落實《*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深入貫徹全國、全省教育大會和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現就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政府責任落實

1.強化各級政府責任。各地要依法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主體責任,省級人民政府加強對義務教育發(fā)展統(tǒng)籌,市級人民政府加強工作指導,縣級人民政府要科學制定區(qū)域內義務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堅決防止將政府實施義務教育的主體責任推向市場。

2.合理規(guī)劃學校布局。各縣(市、區(qū))要科學測算“十四五”期間各年度適齡入學人口數量,依據區(qū)域內城鄉(xiāng)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制定縣域內“十四五”期間城鄉(xiāng)中小學布局規(guī)劃,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要統(tǒng)籌公民辦學校協調發(fā)展,嚴格落實城鎮(zhèn)居住區(qū)配套教育設施“同步規(guī)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優(yōu)化學?臻g布局,確保城鄉(xiāng)中小學布局與區(qū)域人口變化特別是學齡人口變化相適應,滿足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需求。

二、確保招生政策全面落實

3.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從實際出發(fā),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布局、辦學條件、學位數量、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規(guī)模和接收學生的區(qū)域范圍。招生片區(qū)范圍有調整的,要及時對外公布,合理引導家長預期。

各地要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開展學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信息發(fā)布等工作,全面實行陽光招生、規(guī)范招生。

4.堅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動搖。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xù)參照2020年招生工作要求,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禁民辦學校自行組織。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原則上,民辦學校的招生范圍限于審批地行政區(qū)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確需超出審批地行政區(qū)域招生的,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可適當擴大范圍,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5.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規(guī)定。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繼續(xù)實行實驗班年審備案制,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的名義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6.保障隨遷子女入學。要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zhèn)發(fā)展規(guī)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皯氡M入”。

各省轄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育局官方網站公布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公布服務(咨詢)電話。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占比低于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且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剜l(xiāng)創(chuàng)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guī)統(tǒng)籌安排。

7.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利?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yōu)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安排送教上門,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

8.落實優(yōu)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優(yōu)撫條件的優(yōu)待對象,各地要明確具體的辦法,妥善安排入學。

四、提升管理能力

9.嚴格控制班額招生。各地要因校施策,嚴格控制和合理調整大班額、超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大班額較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切實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和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

10.加強學籍管理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學籍管理,充分認識學籍是招生入學結果的體現,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河南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及時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和初、高中新生學籍接續(xù)。要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五、落實控輟保學責任

11.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不斷完善“一縣一案”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堅決防止因疫、因貧、因病輟學。要聚焦重點地區(qū)、重點人群、重點環(huán)節(jié)、重要時間節(jié)點,重點做好殘疾兒童、貧困家庭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入學工作,加強教育關愛與幫扶,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12.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各地要積極采取集團化辦學、學區(qū)制、結對幫扶、強校帶弱校等方式,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縮小校際、城鄉(xiāng)、區(qū)域之間學校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質量等方面的差距,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優(yōu)質教育的需求。

13.嚴查非法辦學行為。各地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guī)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行為。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jié)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格規(guī)范招生秩序

14.嚴格規(guī)范辦學行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15.嚴格落實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

七、營造良好招生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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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強招生宣傳。各地要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通力合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解讀招生入學政策,宣傳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舉措,在全社會營造正確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學生成長觀,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摒棄唯分數、唯升學的功利化傾向。

各地要結合當地教育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地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方案(或實施細則),于5月10日前報送我廳基礎教育處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17.加強監(jiān)督問責。各地要建立健全監(jiān)督和違規(guī)違紀舉報及申訴受理機制,暢通渠道,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及時處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突發(fā)事件,消除影響正常招生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的隱患苗頭。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嚴重違規(guī)招生的民辦學校,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管不力的,依法依規(guī)依紀對責任管理部門和人員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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