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廳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農(nóng)村留守兒童關愛和教育工作的意見》,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做好留守兒童工作,積極發(fā)揮學校在加強留守兒童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場所、設施和師資優(yōu)勢,給予廣大留守兒童更多方面的關愛和服務!
《意見》要求各地強化制度建設,全面開展留守兒童登記建檔工作,準確掌握在校就讀的留守兒童人數(shù)和基本情況;全面建立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針對每個留守兒童存在的主要問題落實幫扶措施;全面建立家校定期交流與溝通制度,定期與留守兒童父母進行交流與溝通,每學期對每個留守兒童進行兩次以上家訪。同時,加強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此外,《意見》要求各地要在留守兒童比較集中的學校建立“留守兒童之家”,開辟專門場所,配置相應的書桌、圖書、通訊、活動器材等設施設備,并聘任相應的志愿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