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齡補貼標準:80—99周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級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及物價等因素調整高齡津貼發(fā)放標準。省級根據各地高齡老年人數、財政狀況等給予適當補助。2024年的云南高齡津貼的標準暫未調整,沿用仍是往年度適用的標準,具體內容見下文。
一、云南高齡津貼發(fā)放對象
高齡津貼指政府定期給予年滿80周歲及以上不滿100周歲的老年人發(fā)放的保健補助,給予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發(fā)放的長壽補助。
二、云南高齡津貼發(fā)放標準
高齡津貼發(fā)放標準:80—99周歲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10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省級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及物價等因素調整高齡津貼發(fā)放標準。省級根據各地高齡老年人數、財政狀況等給予適當補助。
三、云南高齡津貼申請流程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托轄區(qū)老年人戶籍基礎信息,提前2個月通知村(社區(qū))高齡津貼承辦機構或承辦工作人員對即將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進行提醒并幫助其申請高齡津貼。
(一)線上申請:鼓勵申請人或申請代辦人通過移動端入口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一部手機辦事通APP”進行線上申請。
(二)線下申請:為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際,符合條件的戶籍高齡老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個人社會保障卡或銀行賬戶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qū))提出申請;失能失智或行動不便的高齡老人可由本人親屬、村(社區(qū))工作人員或志愿者代為申請;集中供養(yǎng)的特困高齡老人由所在供養(yǎng)機構代為申請。
第十三條 符合高齡津貼資格申請和已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更換個人銀行賬戶、手機號碼等信息的,應當在信息更換后7日內向戶口所在地村(社區(qū))報告更新,以免影響高齡津貼申領與發(fā)放等短信通知的接收。
對已享受高齡津貼的老人,應當在每年1月和7月通過移動端入口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一部手機辦事通APP”進行線上資格認證。
因特殊原因無法在線進行資格認證的老年人,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村(社區(qū))通過數據共享、電話了解、視頻通話、上門走訪、鄰里訪問等方式進行核實確認。經確認健在的,村(社區(qū))可采取手工認證的方式,在安心養(yǎng)老綜合服務平臺中完成老年人手動資格認證。不得強行或變相要求行動不便、體弱多病等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到場進行資格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