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玉林師范學院2017年藝術類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類別 | 專業(yè) | 計劃 | 省份 | 錄取原則 | 備注 |
音樂類 | 音樂學 | 170 | 廣西、廣東、湖南、山東、山西、安徽、江蘇、江西 | 達到生源所在省的相應文化分數線和專業(yè)聯考分數線(不設專業(yè)聯考的省除外),按照專業(yè)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蝗魧I(yè)聯考成績相同,參考文化成績擇優(yōu)錄取。 | 招生計劃以生源省招生部門發(fā)布的計劃為準 |
舞蹈類 | 舞蹈學 | 50 | |||
美術類 | 美術學(教師教育)、繪畫 | 100 | |||
設計類 | 環(huán)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