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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高考時間及科目安排,具體科目分值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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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遼寧高考時間及科目安排

遼寧高考時間及科目安排,具體科目分值設置

1.2021年遼寧省普通高考考試科目有哪些?

答: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3+1+2”模式,包括統(tǒng)一高考(以下簡稱高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含筆試和聽力)3門科目,以及考生選擇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3門科目。其中,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考生在歷史和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科目。

2.考試時間如何安排?

答:語文、數(shù)學、外語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數(shù)學、外語(含聽力和筆試)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時間安排在6月8日上午和6月9日全天,每科考試時間為75分鐘。朝語文、蒙語文安排在6月10日上午,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具體考試安排為:

3.考生報考類別有哪些變化?

答:按報考類別分普通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藝術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體育類(歷史學科類、物理學科類)。招生錄取工作分科類按照批次設置順序進行。此外,高職單考單招改革前后保持不變。

4.考生報名參加高考對選擇性考試科目有什么要求?

答: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我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為“A或B或C”等級),方可報考該科目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省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有關科目成績合格的,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11日完成考試報名及報考信息確認。

首選考試科目合格性考試對應科目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如參加藝術類省統(tǒng)考或?,可在本次普通高考報名時限內(nèi)向所在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gòu)書面申請,經(jīng)批準可暫時取得統(tǒng)一高考報考資格,相關考生須參加我省2021年1月份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并且首選科目成績合格,否則取消其統(tǒng)一高考報名資格,其所參加藝術類省統(tǒng)考或?汲煽儫o效。

5.高考文化課總成績是如何組成的?

答:考生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成績和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gòu)成,總分為 750分。其中,語文和數(shù)學以原始分計入總成績,滿分均為150分。外語科目滿分150分,其中聽力部分30分,筆試部分120分;聽力成績不計入外語成績,外語成績以考生外語筆試成績的1.25倍計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取整。選擇性考試中歷史、物理2門首選科目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為 100 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地理4門再選科目以轉(zhuǎn)換后的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科滿分為100分。

6.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考試成績的等級分是如何轉(zhuǎn)換的?

答:我省選擇性考試再選學科每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轉(zhuǎn)換分以30分作為賦分起點,滿分100分。將每門“選擇考”再選學科考生的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E共5個等級,各等級人數(shù)所占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將A至E等級內(nèi)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zhuǎn)換原則,分別轉(zhuǎn)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shù)區(qū)間,得到考生的轉(zhuǎn)換分。轉(zhuǎn)換分均保留整數(shù),在小數(shù)點后一位進行“四舍五入”。具體轉(zhuǎn)換公式及步驟見遼寧省教育廳網(wǎng)站上公布的《遼寧省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政策解讀》或《遼寧招生考試》雜志2020-2021學年第1-4期。

2、2021年遼寧高考考場注意事項

(1)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考試必須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guī)、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規(guī)定型號的計算器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報紙、草稿紙、修正液、手機、BP機等通訊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外語學科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備查對。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英語如果有聽力,提前15分鐘進場。

(4)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不能要求監(jiān)考老師解釋題意),可舉手詢問,監(jiān)考人員當眾解答。

(5)考生答題時一律不準用鉛筆(除作圖和涂點可用鉛筆外)或紅色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并要書寫在試卷規(guī)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試卷規(guī)定處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碼和校驗碼外,不準作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作廢。

(7)考生在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8)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帶出試場。待監(jiān)考老師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后,才可離場。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不得參加下一年度高考。對擾亂考場情節(jié)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3年內(nèi)不準報考。

(10)網(wǎng)上閱卷學科,除遵守以上規(guī)則外,還必須遵循網(wǎng)上閱卷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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